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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威之父”斯坦·李:漫威、DC超级英雄与影视升级(4)

时间:2021-01-13 18:42来源:haiwon.com.cn 作者:精品传奇 点击:
漫画书,漫画超人故事这种视觉化的讲述方式,在它被首创时即鲜花锦簇、烈火烹油一样,半个世纪后DC漫威漫画不仅没有销声匿迹,甚至依然虎虎有生气,并对二十世纪美国文化发生着全面的影响,和影视、电子游戏、科幻

“漫威之父”斯坦·李:漫威、DC超级英雄与影视升级

漫画书,漫画超人故事这种视觉化的讲述方式,在它被首创时即鲜花锦簇、烈火烹油一样,半个世纪后DC漫威漫画不仅没有销声匿迹,甚至依然虎虎有生气,并对二十世纪美国文化发生着全面的影响,和影视、电子游戏、科幻、平面艺术,以及纯文学比肩,成为最有元气的通俗文化种类。漫威漫画英雄的生命力,一是故事,二是画面的视觉魅力,但仅凭这两项并不能让漫威英雄走到今天,漫威公司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起就面临行业激烈的竞争,九十年代开始走下坡路,靠零敲碎打出卖漫画人物IP为继,到1996年宣告破产,说明漫画书这个媒体已经穷途末路需要新的转机。这种危机也是别的行业收购宝贵资源,抢进肥水的好时机。破产后漫威重组,漫威最大的IP蜘蛛侠得以有机会脱离漫威向别的影视公司流动。

“漫威之父”斯坦·李:漫威、DC超级英雄与影视升级

即便漫威公司不破产,它缺乏电影投资和渠道运作的经验和资本,并不能承担拍摄电影的巨大资本投入和可能的失败风险。这就意味着漫威必须把自己的漫画IP打包出卖给别的影视公司,比如1999年把蜘蛛侠的版权卖给索尼影业。这种商业上为了生存而做出的急功近利的选择,事后看可以说是慌不择路,毕竟蜘蛛侠是漫威最伟大的IP啊!但这种流动,也让漫威独霸在手的超级英雄IP能够四散到别的影片公司而不是烂在漫威的抽屉里,它分散了投资风险,在资本的推动下创意遗产可以出现新的转机。漫威不需要承担电影赢利的波动性,无论电影亏损与否,它都可以分成获利。缺点是漫威在出卖IP后一旦电影大卖,相比之下漫威的分成并不按同比增长,比如2002年《蜘蛛侠》电影大火,索尼影业在创立多年默默无闻后猛然凭着此片晋升好莱坞的头牌影社,漫威的分红却是相形见微,总之这是一场豪赌,使1998年破产重组后的漫威恢复了一些元气。
漫画英雄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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