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将补偿评估结果按有关规定组织评审后,核定补偿金额和拆迁补偿等事项。 关于推进市区产业“退二进三”工作的意见 四、申请将工业用地纳入政府储备用地的办理程序 4.排放环境噪声污染严重,拒绝执行限期治理决定,或者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 (三)落实搬迁企业和产业基地所在地政府的责任。 (二)危险化学品类企业。位于华南路、广深高速公路以南,珠吉路及其规划延长线延伸至珠江以西,沙湾水道以北,广州市与佛山市行政区域交界以东的区域以及机场高速公路以西1公里、流溪河以东1公里、北三环以南1公里界限,总面积约1093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位于水源保护区、江河湖堤围保护区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全条件发生改变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限期搬迁。 产业基地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国土部门在用地规模、指标上给予积极支持。 列入搬迁名单的企业未按规定时限搬迁的,政府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 一、总体要求 三、利用原有建筑物从事除房地产开发以外的第三产业的办理程序 (三)企业取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到国土房管部门缴纳临时年限的土地有偿使用费。 (二)市土地开发中心初审后,征询市规划局、国土房管局意见。市规划局按照城市规划确定地块的用途和规划控制要求;市国土房管局对地块转变为储备土地进行审核,并出具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书面意见。 3.造成水体严重污染,经限期治理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 (一)企业可利用原有建筑物从事除房地产开发以外的第三产业,但不得改变原址土地的用地性质、权属(依法进行的土地使用权交易、变更除外)和扩大建筑面积。优先鼓励长期利用旧厂房出租或自营创意产业,,但企业要按照经规划部门批准的临时使用功能,依法缴交土地有偿使用费等相关税费。企业利用原址从事创意产业等第三产业后,因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需要或政府储备土地等原因需要征收企业土地时,企业应当自政府提出征收土地之日起,无条件配合政府开展征收工作,征收时按原用地性质给予补偿。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企业搬迁与产业集聚相结合、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的原则,优化我市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促进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把广州建设成为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现代化大都市。 6.生产场所不符合《广州市环境保护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广州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或“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要求的; 对工业用地未列入政府储备计划且未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的搬迁企业,在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经市规划、国土部门批准,可将原有工业用地上现有的合法工业建筑在主体框架不改动的情况下进行适当改造并临时改变使用功能,用于除房地产开发以外的第三产业,但不得改变原址土地的用地性质、权属(依法进行的土地使用权交易、变更除外)和扩大建筑面积。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广州市区产业“退二进三”企业工业用地处置办法》执行。 (二)产业基地建设。 搬迁企业责任。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和自身发展需要制定企业搬迁方案,做好选址、审批、规划报建、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资金筹措等项目建设前期工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快搬迁进度。关闭、破产、停产企业要制定职工安置等具体实施方案,充分盘活存量资产,妥善做好职工分流安置等工作,职工分流安置方案需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四、政策措施 9.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要求通过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的; 二、实施范围 (二)工业用地未列入政府储备计划但已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的搬迁企业,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乡规划法》等规划管理的规定,审查、核发原有工业建筑改造并临时改变使用功能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土地处置。 三、工作内容 根据我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现有产业基地的产业状况,选定11个产业基地作为承接影响环保类企业搬迁的产业集聚基地,包括广州东部汽车产业基地(增城市新塘镇),主要承接汽车、摩托及其零配件产业;石滩工业基地(增城市石滩镇),主要承接机电加工业;从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平镇),主要承接轻工食品制造业;明珠产业基地(从化市民乐茶场),主要承接机电加工业、轻工食品制造业;鳌头产业基地(从化市鳌头镇),主要承接家电、汽配产业;纺织产业基地(花都区炭步镇),主要承接纺织业;橡胶产业基地(花都区赤坭镇),主要承接橡胶业;南沙重型机械装备制造基地(南沙区黄阁镇),主要承接重型机械装备制造业;广州石化产业基地(南沙区万顷沙镇),主要承接石油化工制造业;白云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基地(白云区钟落潭镇),主要承接生物医药产业;番禺现代产业基地(番禺区石楼镇),主要承接生物医药产业。 (编辑:) |